這幾天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,大家討論最多的都是鄧倫偷逃稅的事情,而在討論之余,另外一件事情也引起了人們的注意,那就是為什么同樣是偷稅漏稅 有的人罰1倍 有的人罰5倍?對于這個問題,就由邦邦企服為您解答。
我們知道,薇婭偷逃稅7.03億,罰款5.44億。鄧倫的則是1.06億。那么為什么有高有低呢?
首先是大家偷逃稅的數額不一樣。
其次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對納稅人偷稅的,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、滯納金,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。
由此可見,偷逃稅的罰款的幅度是0.5倍到5倍,這個區(qū)間幅度非常大。
而薇婭偷逃稅7.03億,罰款5.44億,據悉,薇婭配合調查主動補繳稅款,占查實偷逃稅款的78%,所以大部分偷逃的稅款是處于1倍的罰款。
我們做個假設,如果薇婭方不配合調查偷逃稅可能會處以4倍罰款,則大約是28億罰款,會多交罰款近23億!
而鄧倫也是一樣,對于主動自查補繳的4455.03萬元,處0.5倍罰款計2227.52萬元;對其虛構業(yè)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未主動自查補繳的310.79萬元,處4倍罰款計1243.16萬元。
而從這2人不難看出,遇到偷漏稅事件,一定要積極主動配合稅務檢查,不然你的處罰會高于別人數倍。當然最好還是不要偷稅漏稅為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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